佳木斯市郊区新华采石场学刚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网上公示
公众朋友,你们好: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等规定,建设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阶段特向公众公示如下环境信息:
1.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佳木斯市郊区新华采石场学刚分厂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佳木斯市郊区学刚碎石厂
建设地点:佳木斯市郊区沿江乡新华村南约450m处
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内容与规模:矿山建筑用碎石生产能力3万m3/a,矿山服务年限为3年
2.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佳木斯市郊区学刚碎石厂
通讯地址:佳木斯市郊区沿江乡新华村
联系人:车瑞畅
联系电话:13803662486
电子信箱:13803662486@163.com
邮编:154000
3.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兴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11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451-82334694
电子信箱:wsm2113@126.com
4.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项目公众意见表在兴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http://xy-e.com.cn/news_er.php?class_id=20&id=220)网站上已经发布,公众如有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请在上述网站上自行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
5.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寄信或电子邮件等各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参与上述意见的调查。
特此公告!
建设单位:佳木斯市郊区学刚碎石厂